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
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闽考院普〔2022〕19号)文件通知,开始申报2022年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。
一、申报对象
建档立卡考生、普通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在高职(专科)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,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奖、银奖、铜奖,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,福建省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。
二、申报时间
即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
三、申报办法
符合申报对象的考生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,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。考生若未按时申报,视其自行放弃资格。申报对象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《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》,纸质版(加盖公章后)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教务处陈杰华老师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教务处
2022年6月14日